淮南以北

年纪不大,脾气不小;
书读不多,文笔不好;
脑洞不大,挖坑不少。

一个乱写东西的
佛系写手,不定期更新,
努力多发糖,脑洞大破天。
一颗墙头草,间接性跑酷
BTS/TSN/MI/DC/MAR/ZRY/KKW
希望朋友们圈地自萌

 

[荷兰傻]六十六号公路(与阿蓁联文)

*公路旅行

*伪·自传体

*Tom视角

*与阿蓁 @Ashley阿蓁 联文

(下划线部分为笔者视角)

Asa篇戳这里

 

 

 

 

(序言)

 

我和Tom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三下午,在一家塞纳河畔的咖啡馆——只是支起了棚子在户外摆上些座椅,吹来暖软的风倒也舒服。

说起来这次会面,确实称得上是阴差阳错。我来巴黎拜访一位友人,而他本来是同家人一起来旅游。在巴黎的第二个晚上,我突然接到了Harrison的电话,他提起他的朋友想找个什么人帮他写一本书,便想问问我能不能做这件事。彼时我没什么要紧的工作,在听说那是一个关于路上的故事后也颇感兴趣地欣然应下。巧合之中我提起“等我从巴黎回去”,Harrison便惊呼着他的那位好友恰巧和我站在欧罗巴的同一块土地上。

所以我们就在Harrison的安排下见面了。

他真的是个很优秀的男人。

我因为个人习惯,大概提前十五分钟就到了约会地点,才坐下没有一会,他就过来了。

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牛仔裤,头发都背起来,干净利落。他很英俊,长相也颇为稚嫩,他带来了一束百合,说是和女士见面总不能空着手来。

那天刚下过雨,教堂彩色玻璃折射日光散落下各处,在这个浪漫的城市里,大街小巷入目皆是邂逅的美丽。我们点了两杯拿铁——Haz告诉过我那是Tom的最爱——和两份戚风蛋糕,然后像老朋友一样随意的聊起来。他很友好,也很会控制气氛,让我最初的那种与陌生男人约会的不自然感在眨眼间就消失在空气里了。

我说和他坐在一起实在是太吃亏了!他长了一张年轻的脸(尽管他也才不过三十出头),看起来还像是十几岁的少年,只不过那双眼睛里却镶嵌着几分沧桑。

我告诉他,他的眼睛里都是故事,他一定有过一些特别的经历,这样我们才终于切入了正题。

“但是我觉得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说,“这个故事是关于我的一个朋友的,他的一生一定万分精彩,我所讲的他和我共度的这一段时间,不过是他故事里的寥寥几笔。”

 

 

 

(一)

我是在圣路易斯遇见他们的。那天下着难见的暴雨,伴着强烈的风,雨水接二连三地砸在车上,在车内封闭的空间里听着像是魔鬼的怒吼。刚刚穿越过伊利诺伊州的欣喜就这么给砸没了,我发誓这不是我胆小,当你身处在那个环境里的时候,看着闪电把天空撕裂出一个大口,任谁都不会再有继续下去的勇气了。于是当我看到路边的加油站时便打算停下来下车去买杯咖啡暖暖身子。

然后我看到了他们——两个人被淋的湿透,披着同一条毯子,他身材高挑,伸着胳膊冲着我使劲的摆手。其实我看不太清楚,即使雨刷疯狂的摩擦着玻璃也抹不净视线。但是凭借着一种下意识,也或许是冥冥中就该如此,我把车停了下来,并摇下了车窗。“你们去哪儿?”但是哗啦哗啦的声音几乎掩盖了那个男孩儿的回答。我大概可以猜测出,他说的是“科罗拉多”——我的目的地。

他们利落地上了车坐在我身边,打开车门的时候还潲了些雨进来。那女孩的样子我已经记不清了,当时她正窝在他怀里瑟瑟发抖,而他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我想了想,把外套脱下来递给了他。

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先前那句没听太清楚的科罗拉多不算数)。

淋了水的刘海本来趴在他的脑门上遮住些眼睛,他在抬头的时候随手撩起,然后冲我扬起了一个微笑。那双蓝色的眼睛像是被海水浸染过,深邃又迷人,在那一瞬间,我敢发誓,我忘记呼吸了。

空气里氤氲着湿润包裹在周身,我坠入了那一片海洋,从没想到过自此之后再也无法逃离。

那时候我只是深深地被他和他的眼睛所吸引。我把车停下的时候他们没有要下车的意思,于是我留给他们足够的空间——把湿衣服换下来——而我去加油站的小超市中买了热咖啡才回到车上去。

“嘿。今天天气可真糟糕,少见的大雨!”我尝试着跟他们打招呼,让自己的开场白听起来不那么傻,“我是Tom,Tom·Holland,从纽约来——不过这次是从芝加哥出发的。”

我是真诚地想要认识他的,对,只有他一个人,我不关心他怀里那个姑娘——我是个同性恋,我不惧怕承认这一点。我不觉得我有什么病态的恶心的心理,尽管不乏有人称呼我为“你个恶心的死基佬”,那些人最后都只能鼻青脸肿的从我面前落荒而逃。

我觉得他就像是我的缪斯,将我从先前几日的糟糕心情中拯救出来,他的目光让我战栗——战栗着忍住想要亲吻他的冲动。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欲望,这种欲望几乎吞噬我的理智,牵着他的手,把他揉进怀里,依靠着彼此的呼吸,我尴尬的发现我差点有了反应。于是我又撇过头去,然后他从我的手里把纸杯拿走,指尖堪堪蹭过我的手背,有一股电流钻进身体,导致我又一次的颤抖,在身体上以及心灵上。

“谢谢。”

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二句话,随后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Asa·Butterfield.”

 

 

 

(三)

 

日初携来的是震撼与希冀。

当火红燃烧在无尽的道路另一端时,我恰好在车外透气,顺便点了一支烟,缭绕的白雾让眼前艳丽的颜色褪祛一些,尼古丁味道和微凉的空气一块钻进我的鼻子里,让我的大脑更加清醒,以便继续新一天的旅行。

当烟燃到一半的时候,他也从车里出来了,熟络地朝我要了支烟——昨天我们聊了几句,甚至喝了同一杯咖啡。

把自己洗干净又拧干净的天空蓝得透彻刺眼,离我们遥远的一端像是被谁弄洒了的红墨水,说快不快,又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那片蓝色画布上晕染开来。

我转过头,那双眼睛里也倒映着红色,也像是点起了火焰。雨后的风还没有停下,我划下的火柴一次又一次地被吹灭,他侧着身子围了过来,带着属于他的温度,灼烧在我露在外面的大半截胳膊上。我们几乎要碰在一起,隔着一层衣料——属于我的那件。这也是我为什么在西部的清晨穿着一件T恤,可不是为了什么寻求刺激,我的行李箱躺在后座,那熟睡的姑娘身边,除了昨晚给他的这件外套,我暂时找不到别的衣服穿。

我的手还是抖了一下,好在火柴终于着了。我们就一起靠在车头,不顾遗留的雨浸湿裤子。66号公路的远方,太阳终于全部露出来了,竭尽全力地驱赶着留在这里的水汽和凉寒。

“嘿dude,如果不介意,我觉得我们能做个伴,一起去科罗拉多。一个人的路程偶尔也可以称之为煎熬了。”

我吐出烟圈,有种冲动拉着他跑到大路上,一直跑到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到道路尽头。我赶紧挪开了眼球,生怕自己下一秒就真的像个疯子一样这么做了。

“至于路线,我可以听你们的,本来我也没什么打算,只知道自己要去那里。”

就算有什么打算此刻也全部推翻,就算他说了另一个目的地,那也会成为我的终点,我在心里这样补充。

在充满故事的66号公路上,我们一路向西追随着太阳。经过荒野,经过密苏里河的支流,经过广阔的山川和幽长的隧道,期待着某一刻的惊喜。而我的皮卡里,因为多了两个同伴——尽管他们的亲密举动有时让我生出莫名的嫉妒来——也多出了欢笑与歌声,让我对将来充满了期待——他的笑容。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未知的旅程。

 

 

 

(三)

 

我们一路开到了乔普林,Asa和我轮流做司机,我们唯一的女乘客Cheryl——Asa的女朋友——会心安理得的在后座与副驾驶之间移动。当我从驾驶座上下来和Asa交换的时候,她会不客气的直接跨到副驾驶的位置,这样我就只能坐在后面了(然而她坐在那里我很难钻到后座上去)。

我看着他们在前排说笑,不时盯着后视镜里那双容纳下了世间最诱人的秘密的眼睛,他偶尔会和我的视线撞在一起,然后微微扬起嘴角,让我觉得墨西哥暖流就在我身边一样。

我们在一片金黄地毯的裂痕上飞驰,成熟了的春小麦粒粒饱满,摇曳在渐凉了的风中蹁跹。打开窗子,那麦香萦进车厢里,沁的心情大好。这种时候我会把手伸出去,手心里抓一把空气,然后听着我亲爱的同伴大声的哼着调子,他的声音里满是笑意,他的女友应和着一起歌唱。穿梭在乔普林的几日里,我几乎做着同一个梦。在一片麦田中,在一寸阳光下,他的眼睛里倒映着金黄,大声的笑着,叫着我的名字。

在那片金色的麦田里,在那个金色的梦里,全都是他的身影。

然而那天我是在争吵声中被从金黄的世界里唤醒,Asa正开着车,Cheryl喋喋不休地大声抱怨着她的男朋友拒绝给她一个湿吻。“我正在开车,Cheryl,我得看路。”Asa不耐烦地解释,然后他得到了女孩儿更高声的尖叫,“这条笔直的没有车的路上你他妈的闭着眼开也没问题!”

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对劝架并不在行。我只能假装咳嗽了几下证明存在感,而Asa轻轻的松了口气(听起来像是),然后压下了声音,“Cheryl,我们别吵了好吗?你已经把Tom吵醒了。”

“Tom,Tom,Tom——Okey,Tom!真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随后Cheryl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再说一句话,Asa也什么都不讲,只有我坐在后面,偶尔说几个无人回应的笑话,十分尴尬,令人无所适从。我不知道情侣们是不是都喜欢这样,在吵架的时候把不相干的人扯进来,也不知道每个被扯进来的人是不是都这么的不知所措。

我们停在一个加油站的时候,他们之间依旧回荡着奇怪气氛,Asa下车走到路边抽烟,我从驾驶座的位置上下去,买了三罐啤酒和三个火腿三明治——我选择用它们来缓和气氛。尽管它们都是冰冷的,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让我的皮卡变回了三个人的“温馨小窝”,Asa和Cheryl也在黑夜中后座的一个吻后姑且休战,可是他们之间的气氛还是很奇怪——我是这样觉得的,男人的直觉。

 

 

 

(四)

 

我们从乔普林北上,到达堪萨斯城,然后才继续西行——由于我因为一点小失误走错了路,才有了这样一段曲折的旅程。一路上Cheryl抱怨不停,含义明显的责怪让我有些不舒服,但是,哪个男人会和一个女人较劲?但我注意到的是,这似乎让Asa不太开心。他们吵闹的频率越来越高,有时候女孩儿那双棕色的眼睛带着满满的爱意投向她的男友,撒着娇认错,有时候她扯着嗓子唱反调,拿出一种励志要抗争到底的气势。到后来,她撒娇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战火彻底燃起是在曼哈顿。

那天他们正因为Asa和我聊的太尽兴以至于忽视了她的话而争论,女人尖细的声音有些刺耳。我把车停在路边,带着我的外套一起进了那家黑人开的饭店,并要了啤酒。这样的日子让我很郁闷,她的话通常都那么嘲讽,仿佛谁都欠她的一样,尤其是她非得把我也拽入战斗中的时候。冰啤酒滑过喉咙,带给我一丝清明,我突然萌生了到此为止的想法,那个女人——Cheryl——确实让人有些受不了,我宁可一个人完成几百公里的路程,然而我却舍不得Asa。这又让我有些挫败。

说真的,在聊天的时候,我提过不少关于我的事,和朋友交换故事,这很正常。我说我来自纽约,和家人一起到芝加哥旅游,我说我因为一些事情和家人发生了分歧,所以下了决心出来一个人走走。我说了我能分享给他的所有事,迫不及待的,但是我对Asa的了解,仅限于“我就在路上出生”。而就是这样的神秘感让我痴迷的要命。

我正郁闷着呢,让我郁闷的来源拍上了我的肩膀,他犹豫了一下要了杯果汁,“她不愿意出来吃饭,随便她!爱吃不吃!老板,请给我一份牛肉汉堡!”

像这样我和他独处的时间并不多,每一次我都会把乱七八糟的事情抛到脑后,好记录下每一分钟。这一次也不例外,烦恼瞬间消失,我喝着酒,又絮絮叨叨的说起对接下来的路程的期待,“一起走完这么多路,我们像是拥有了彼此的一生。”我眯着眼睛,心想大概自己是喝醉了才说出这样的话,谁知道他拿起我的啤酒杯,扬起了手臂。

他说,“敬我们的一生。”

那顿晚餐特别愉快,我们笑着,分享了一个牛肉汉堡和一扎啤酒,在黑人们的歌声和节奏里摇头晃脑,尽情疯狂。那个牛肉汉堡真的不怎么好吃,但是他咬过以后,再递到我嘴边,我含在嘴里舍不得咽下去,不乏伴有一些浑噩龌龊的想法。

我咧开嘴冲着他笑,昏黄灯光在他脸上留下阴影,那双蓝眼睛在黑色中发亮。

我觉得我醉了。

当我们从餐馆里出来已经过了大概一个半小时了。夜里的风转凉,刺激着大脑恢复清明。我们的车子黑着灯,走近了发现Cheryl已经不在了。

“我更愿意和灰狗上任何一个人搭伴,除了你们俩这样的死基佬——别他妈的说你们俩不是,我看出来了!我拿走了我的东西,当然还有你的。钱我就收下了,当做是遣散费。没有钱我就没有路费了。

——你的前女友Cheryl”

被贴在方向盘上的字条是用口红写在面巾纸上的,鲜红的“死基佬”三个字像是魔鬼张开的血盆大口。我突然颤抖,控制不住地,然后Asa的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让这个神经病女人和她的胡言乱语一起滚吧!”

Asa在一望无际的黑暗中大喊着。

 

 

 

(五)

 

Asa的钱被Cheryl带走了,好在她留下了几件衣服给他。说真的,他比我高不少,我真没想过如果他穿我的裤子的话——那太好笑了。

不过这也意味着我们少了一大笔路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得不秉承杜鲁门总统说过的,“我们得节省生活开支”。

Cheryl下车的第二天,我们碰到了一对恋人——两个阿根廷男人——搭了我们的车。他们讲着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英文却磕磕绊绊带着口音。“Hola!”他们上车以后大声地喊,带着拉丁美洲的热情奔放,然后尴尬又诚恳地一笑,把问候改成了“Hello”。

他们会唱着歌,在后座上转着手腕子,甚至提出可不可以到后面去跳舞,我其实是不怎么介意的,但是他们又觉得这样我们就欣赏不到了。Asa总是笑着,装模作样地用西班牙语和他们交流,然后他凑过来偷偷告诉我,他蹩脚的西班牙语是在路上学到的。

“十六岁那年,我搭车往南走,大卡车的后面坐了好几个人,其中一个从阿根廷来,在那一个月里我们都生活在一起。”

他凑过来趴在我肩头说话,呼出来的气碰在我的耳根,灼红一片皮肤,最后消散在空气中。他咯咯地笑,声音就在我耳旁,这让我心安,也让我躁动,听着后座那两个年轻人接吻的声音,我也想吻他。

他们在拉塞尔下了车准备去俄克拉荷马,临走前用西班牙语和Asa说了什么,我当然无法忽视对方告别时暧昧的眼光,飘忽在我和他之间,然后又挑了挑眉毛,彼此拥抱着离开。我十分羡慕他们——发自内心的,我也祝福他们,我明白那种需要被人支持的重要。这时候我忍不住又看着我的同伴,他正专心致志的看着那一对离开的方向。他们的背影在暮光中刻成相连着的剪影,一件绝美的艺术品。最后的艳红是他们的背景,我有种预感,这件艺术品经过亘古时光也不会变的。他们的爱也是。

他们离开的那个晚上下起了大雨,我们没有多余的钱去住旅馆,只能硬着头皮开过唯一的看上去能舒舒服服呆一晚上的地方,最终还是停在荒野之间准备过了夜再走。秋天的雨会带走温暖,我把行李箱中所有的衣服都翻了出来,然后和他一起瑟缩在后座,穿着很多,然后裹着仅有的一张毯子。

“我很羡慕他们。”我整个人蜷缩在座椅上,环抱自己屈起的腿。Asa正往手里哈着气,靠在我身上。“他们可以义无反顾奋不顾身地相爱,我却还唯唯诺诺隐藏着自己的取向——在我的家人们面前。”

我没敢撇过头看他,承认这件事耗费了我太多的勇气。我觉得这件事太荒唐,像是纷繁疯狂而拖沓的闹剧,我喋喋不休地继续着,“我之前告诉你们因为和家人发生了分歧而上路,那个分歧就是这个。我是个Gay。我弟弟在我的日记本里发现,然后不小心在我父母面前说漏嘴,他们一时之间一定难以接受——我可以理解,而我也是一时冲动,本来我们是在芝加哥度假的。我猜他们的假期也让我毁了!”

我终于冲着他笑了,那双从不迷蒙的蓝眼睛里依旧敏锐的看向我。我猜他已经把我看的透彻,我的心思,我的爱意,甚至心里藏着的肮脏下流的想法。我毫不客气地看回去,我们的视线在空气中迎头相撞——我想我大概是真的疯了,又或者闻着属于他的味道就已经醉了。

他把头转向窗外,说“这没什么的。”随后点燃了一支烟,火光在黑暗中和他的眼睛一样耀眼。我学着他也看着窗外,雨滴把自己在玻璃上砸碎结束短暂的一生,等太阳升起后会吞噬它存在过得所有痕迹。但是它们依旧继续,摔在某一处,碎成万千的晶莹。

人总要豁出去几次,像是雨点一样拼了命去做一件事。

我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我悄无声息的将视线投在他身上,他或许看到了,却未及时给出任何的反应。而我,我想我的目光大概是热烈而带有欲望的。我像是盯上了猎物,一点点往他身边挪动步子,紧接着,我吻在了他的脸上。

是上帝给的勇气。

当我的唇顺着他的侧脸滑向他唇的时候,他没有躲开,而是勾着我的脖子加深了这个吻。交换彼此的呼吸,用舌头跳起一支探戈。

喘息间我怀中的男孩燃起火焰的眸子看向了我,“他们说你爱我,他们祝我们幸福。”

那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像是春梦一场。

 

 

 

(六)

 

我无需再忸怩作态了,这让我感到快乐,可以肆无忌惮地带着爱意看向我身旁的男孩,我心心念念的人,我无需再压抑自己的冲动,我们会在想接吻的时候接吻,我会睁大了眼睛看着他,导致他松开我以后便大笑个不停。我们会在兴起时交付彼此,共同登上天堂享尽无上乐趣。

白线在灰暗的道路尽头继续延伸向远方,我一只手拉着Asa的,一只手依旧扶在方向盘上。毫无顾忌地在没什么车的荒野间飞驰,无需担心撞向哪里,我觉得我甚至可以在踩下油门的同时,转过头去亲吻我的同伴。

我们行驶在渐高的地面上,距离那类似画家精心调配颜料而涂出的天空越来越近。每一片云都恰似揉捏好的棉花缀在蓝色画布上,映衬着下面的荒凉。渐入秋的天气里,整片的草都被不知哪夜的雨洗下去了绿色,枯黄的颓败在田野里,零星的牧牛仍摇晃着尾巴,悠哉地享受这一年里年最后的来自自然的馈赠。

而我,我比它们幸运的多。我在这个夏天的末尾,在满是离愁的季节的开头,遇到了上帝赐给我的礼物——他(上帝)身边的天使——Asa·Butterfield,我的爱人。

在到达莱蒙之前,我们又载了一位乘客,他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仰着下巴对我们说话,Asa不太喜欢他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对我们说话总是用着一种类似命令的语气。他会在Frank,那位乘客,下车抽烟的时候凑到我身边来,怂恿我一脚油门就带着他的行李一起离开,我没有那么做,实际上,Asa开车的时候也没有丢下那个被我们在脑内陷害了无数次的可怜人。我喜欢看着他在Asa的冷漠无视下碰一鼻子灰的狼狈样子,十分好笑。

“我叔叔在丹佛市政厅工作,等到了那里,我一定不会亏待你们!”

Frank一面把卷好的大麻塞进嘴里,一面高声的像是在宣布着什么,随后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与狄更斯探讨一些深奥的问题(他在车上一直在读《双城记》,声称自己与狄更斯可以进行精神交流)。

他没有骗我们,当我们进入丹佛时,他为我们安排了晚餐,又红又厚的牛排散发着香气挑逗着味蕾,葡萄酒腌制的烤鸡安静地趴在盘子上,一大杯麦芽啤酒似乎有些配不上这一桌子菜,却是我和Asa此时最想要的味道。白色奶油上点缀着草莓,Asa戏称这像是女人的身体,服务员们踩着高跟鞋走得响亮,端上蒸蛤蜊的时候故意弯下腰露出丰满的乳房,我和Asa对此只是挑了挑眉毛。

Frank还贴心的准备了住处,房间里有一台电视机,离开家以后我就没再看过这玩意了,在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以后,和Asa一起躺在床上看一场足球转播。

这是我自从上路以后吃过最好的一顿,住过最好的一晚了。不用再带着一身的汗臭继续和男友贴在一起,现在,我们干干净净的赤裸的贴在一起了,在电视机里的高声呼喊中交换过香喷喷的吻,吃饱喝足后更是精力充沛。

高级的旅馆床也要结实的多,一晚上没有晃动,我相信房间的隔音也足够好,因为我没有什么爱好和别人共享属于我的动听声音。

我是舍不得这里的——晚饭和房间还有电视机和结实的床。但是我们不能做过多停留,尽管这里原本是我们的目的地。但是Asa想去科罗拉多大峡谷看一看,这意味着我们得继续向西南去。

出了丹佛,我才真正感受到西部的魅力。这样的地方让我痴迷着想留下。眼前似乎就是山体,我偶尔担心再快一点就要撞上去了,其实还离着遥远的一段距离。在亘古时代开始便被风亲吻的岩石被塑成各种奇妙姿态,依旧立在原来的位置守护着这片高原。

Asa捧着书,戴着他不经常拿出来的黑框眼镜,阳光恰好在他脸上照亮,那双蓝色瞳孔装饰在那片金色上,抬眼便是撩人景色。我若是有相机,一定不会错过那个刹那,仿佛突然他离得我很远,正准备消失在阳光里,回到天堂去。

这时候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轻笑着捂住了我的眼睛。

“你相信我吗?”

他问。

“当然。”

“那你就闭着眼,听我说该怎么走,让我做你的眼睛。”

 

 

 

(七)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持续了多久,我闭着眼,他的声音忽远忽近,一会换挡,又一会左拐,一会刹车,又一会油门。他会突然大叫着凑过来抢过方向盘,我会听到耳畔呼啸的风变了调子,随后他大喘着,又坐了回去,然后告诉我:“嘿,你知道吗?刚刚一辆大货车差点和我们迎面相撞!”

与死亡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全然不知,当我伸手过去的时候摸到他的后背都湿了。然而我们还坐在一起,一想到死神气急败坏地看着我们侥幸逃过去的样子,便忍不住放声大笑。让笑声回荡在山谷里,回荡在荒野间。

我们从丹佛一路到了汤普森后便开始往南走,沿着科罗拉多河。我们偶尔会把车停下来,冰冷的河水刺骨,我装模作样的假装要跳下去,Asa着急的一把抓住我,我喜欢就势把他拉进怀里来,听着他因为一时惊吓而发出的呼喊,伴随着一连串的“Fuck”。他会一点也不留情的冲着我的胸口挥来一拳,然后我依旧会抱紧他。

我不想撒手,一辈子也不想。

当我们行驶到更高的地方时,气温更低了,最厚的衣服就是我行李箱中的一件絮棉的外套,我们在开车的时候轮流穿,另一个人就套上好几件,像个球一样。我喜欢他整个人蜷缩在副驾驶的样子,背靠着车门,有时候伸腿过来无缘无故踹我一脚,然后便继续看他的书,或者在本子上歪七扭八的写一些什么。这让我对这段旅程有些不舍,原本我们的目的地是科罗拉多(州),现在延伸到科罗拉多大峡谷,我不知道那会不会是这段旅行的终点,我倒希望我们可以在路上奔波更久,哪怕灰头土脸,只要他在我身边。

我们所剩的经费越来越少,甚至烟只买一盒。每一次点燃后,我们一人一口,拮据着分享同一支。或者时不常的从便利店随手取一些必备品,生活需要节省开支,这是杜鲁门总统说的,我们照做就好,而且只是一些火腿肠和面包,我们愿意为了我们共享的烟支付金钱——如果哪个店里的倒霉蛋不小心睡着了要另说。

我们穿梭在巨石之间,感叹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道路倒真像是有人用斧子劈开了山体,为不同地域的人类沟通搭了捷径。砖红的岩像是渍了血,又在长久的时光里风干。它们的灵魂已消散在烟雨里,留下这庞大躯干在我们面前。Asa把车窗摇下,一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伸出窗外,那呼啸着的风迫不及待得挤进车厢。“操!冷死了!快把那该死的窗户关上!”

我笑着,大叫着,他并没有听我的话,而是把被风吹的冰冷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捂上我的嘴。我哈出一口气,然后按住他的手,舌尖在他掌心画了个圆。他转过头来看我,我懂那眼睛里的意思,我凑过去吻他,微微站起来身,然后他使劲儿一扭方向盘,我的头顶和车顶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Fuck you Asa!”

然而这个弯拐过来后,大峡谷终于出现在我们眼前了。我们把车找地方停好,背包里装了些在上一个加油站便利店里随手取来的面包和罐头,准备往上爬。

一路上没有台阶,都是斜坡,这走起来有点费劲。然而我从小时候就热爱上蹿下跳,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当我回头看Asa的时候,他正气喘吁吁地抹着脑门上的汗,我笑着往回跑,将他的手攥紧,然后继续向上前进。尽管还没看到,但是渐渐清晰的水声也告诉我们,与瀑布的距离越来越近了。那声音像是峡谷守护神低声的吼,企图吓走我们这些不请自来的闯入者。湍急的水顺着一边往下流,打湿每一块碎石,这让我们脚底发滑,我扶着Asa,放慢了速度,一点点前行。

说真的,很累!在我们爬上去以后,我的上衣几乎湿透了。但是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科罗拉多河的河水告诉我这些付出是值得的,我们在那瀑布面前,渺小的仿若蝼蚁一样。飞溅的水花毫不客气的留在我们的衣料上,我笑着拥抱住我的男朋友,生怕他淋湿了,在这糟糕的季节里感冒。

“和我回家吧Asa。”

我微微仰起头看着他,媲美天空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一丝困惑,我又重复了一遍,“和我回家吧。”

他有那么一瞬间的诧异,而后挣开了我的拥抱,“你说什么?”

“我很抱歉。”面对这样的他我也有些不知所措,“在丹佛,我给我弟弟打了电话。他说…他说爸妈在等着我回去,只要我回去,他们不会再反对我了。我想…你愿不愿意和我去纽约?”

 

 

 

(八)

 

从山上下来他几乎没有和我说一句话,只是闷头往下走,就算是脚滑差点摔倒,也会把我扶上去的手甩下去。我承认,我没有提前告诉他我和家里通电话是我的不对,但是我不觉得这是一件如此值得令人愤怒的事情。

“Hey…Hey!”

说实话,他的反应和态度也让我不悦,我是很认真在的和他谈论这件事,我也会尊重他的意愿。甚至我们可以继续出发上路——在回家一趟以后,我总该让决定接受我的父母见一见我的伴侣。

“见一见我的家人很难吗Asa?”

我真的很难过。在任何事上面我都可以体谅他,都可以顺着他,但是这一次,我真的很希望他能多想一想我,我的家人,他们也都爱我,哪怕是我做了这样对不起他们的事。从芝加哥离开他们的时候,我有后悔过,只是想给自己一段时间冷静,也给他们一些时间去接受。

后来我就遇到了Asa,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情绝不是一时冲动。如果刚刚他要拉着我从瀑布顶端跳下去我也不会犹豫,但是我想和他一起好好活着。我们可以一起回纽约,那里会成为我们的港湾,然后继续上路,走遍所有想去的地方。

然而这些在一瞬间似乎都化为乌有了。

“我希望你能考虑我一下!!!”

愤怒是魔鬼,这一点毋庸置疑。我当时一定是受了魔鬼的蛊惑,一时之间将理智抛在脑后。然而人总有年少轻狂的时候,那时候我还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强忍着愠气,让自己听起来依旧温和——显然没有——Asa只是将好看的眉毛蹙在一起,抿着唇沉默着。他坐在副驾驶上,听着我喋喋不休地抱怨,依旧一句话也不说。

“我是在和你商量,Asa,我没打算强迫你!但是你想一想我可以吗?我们去纽约,看望我的父母,然后我们可以继续,随便去哪儿都行,只是先回纽约一趟,仅此而已!你能不能稍微有一点反应?”

年轻的我不懂得控制情绪,只是一股脑地发泄出来,并做了件十分混蛋的事。

我把车停在路边,拉上手刹,转过身去冲着他大吼大叫,堆积的情绪冲昏了头。

“你是对我反感还是我的家人?不管是哪个!你这么不愿意的话不如下车!”

他依旧沉默。沉默着解开安全带,沉默着拿起他不多的行李,沉默着脱下属于我的外套,沉默着打开车门站在了路边。而我,二话不说的重新发动车子,踩下油门。

才开出去一点我便后悔了。一面骂着自己一面把车重新停在路边。我正准备下车回去找他,回过头却看见那个身影正拦下另一辆车坐了上去。我重新转过身,视线不住地往后视镜瞥。那个身影刺痛着我,火辣辣地,将一把涂了辣椒水的刀刃戳进我的心里。

那辆福斯特经过我的时候,他们的新乘客并没有撇过头来。而是熟络地同司机聊着什么,我不知道,也无从得知,那里的一切都再与我无关,他也潇洒利落的准备好,离开了我的生命。

除了回忆,什么也没有留下。

那辆黑色的福斯特向着远方,卷起尘土,消失在红与蓝交错的边界。

他再也没有出现。

 

 

 

(九)

 

Tom讲完了故事,端起来咖啡喝了一口,看上去似乎有些口干舌燥了。这故事让我入迷,甚至我还沉浸在大峡谷之间,看着孤寂道路上那辆消失的福斯特,和停在路边不知所措的皮卡。

乳酪蛋糕化在我嘴里,一丝甜腻伴随着他的声音将我从那段不属于我的回忆中唤醒。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冲着他笑了笑,“你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他顿了顿,再度回忆,“不,前几年我收到了他寄过来的请帖,他的新娘有小麦色的皮肤,蜜糖色的眼睛,有点像Cheryl,但是没有Cheryl好看,说真的,我没想过他会结婚。我以为他会自由一辈子呢。”

“那你去了吗?”

“没有,没有。我不会去的。我没有那么大度,看着我唯一爱过的人和别人结婚——我做不到,也说不出任何祝福的话来。”

“好吧,直到现在你都没有见过他,却还爱着他,Tom,如果你喜欢女人,我都怕我爱上你,被你爱着的人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们都笑了,他把杯子放下,眼睛看向远方。

“前几天我有收到了有关他的信息。”

“是什么?”

Tom笑着摇摇头,沉默了几分钟没有说话,我有种预感,那不是什么好消息。这让我有些难过,我真心的希望他们能再见一面,我希望Tom能把没说出来的话告诉Asa。

“是一家医院打来的,他们说我是Asa紧急联系人的第一位。他们找到我,说他出了车祸,在纽约城外,没抢救回来。”

Tom的眼神有些黯淡,他却只是平静的把这件事叙述出来,似乎不带一丁点的情绪,似乎这件事与他无关。我知道,他拥有的悲伤比我所感受到的多十倍百倍。

“我很抱歉。”我伸过手去覆在他的手背上拍了拍,他却依旧抬头冲着我露出一个微笑。

“没关系,没关系,真的。”

“他生在路上,死在路上,是最好的安排了。

“而我,”Tom又抬起头,我不知道他在那片湛蓝的天空里看到了什么。“我错过了他的婚礼,不能再错过他的葬礼了。

“至于我们的故事,Winky,拜托你了。”

阳光暖软,照着他头发上泛出些金色,塞纳河缓缓地流,粼粼波光闪烁着,初春嫩绿的草芽洋溢着勃勃生气,南风驱走寒意,伴着往事,将淡淡的忧伤弥漫进空气里。

“他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美的风景。”他说。

Tom坐在这里,在我面前。

但我知道,他的灵魂随着Asa,一直在路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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